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曹申平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
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
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关于曹申平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
(2019年9月20日定州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)
定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9月20日通过。
决定任命:
曹申平为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;
米海鹏为定州市商务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米海鹏的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;
张京伟的定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。
定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地址: 河北省定州市刀枪街 邮政编码: 073000
联系电话:0312-2587544
建议使用1024*768分辨率 冀ICP备0501472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