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州市人大五措并举督办审议意见
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形式,为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落到实处,定州市人大常委会健全机制,五措并举,着力在提高审议意见办理质量上下功夫。一是按照《监督法》有关规定,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制度,规范办理程序,提出具体要求。二是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,围绕议题开展调研、视察或执法检查,深入掌握情况,为提高审议质量提供保障。三是审议意见经有关工作室归纳整理,提交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,以市人大常委会文件形式印发“一府两院”及有关部门办理。四是常委会有关工作室按照制度规定,加大督办力度,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整改落实,并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。五是在规定的时限内,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提交常委会议审议。今年以来,重点对市政府唐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建设、垃圾处理厂建设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市法院执行工作、市检察院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等8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,进行跟踪监督,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有效落实,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