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关于张二文等任免职的决定
(2015年5月6日定州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)
定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5月6日通过。
决定任命:
张二文为定州市教育局局长;
刘立军为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;
杨 晓为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;
成 浩为定州市民政局局长;
王建立为定州市水利局局长;
张京伟为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。
决定免去:
贾玉明的定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;
潘振英的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;
杨国欣的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;
刘振权的定州市民政局局长职务;
刘建民的定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;
张立亚的定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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